8月10日,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南京新增2例确诊病例均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8月9日0-24时,南京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均为普通型,在集中隔离点发现),没有新增的无症状感染者。经专家评估,有2名确诊患者达到出院标准,医院康复。
截至8月9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例,其中,江宁区例、溧水区12例,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各4例、高淳区2例,玄武区、栖霞区各1例。
一4个月大婴儿确诊
截至目前,南京市例确诊病例在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治疗,其中,48例为轻型,例为普通型,没有重型和危重型病例,目前所有患者病情稳定。
昨日入院的4月龄患儿为确诊病例的密接,此前在集中隔离观察。患儿入院时,有鼻塞,低烧等症状,临床分型为普通型。医院成立了由儿科专家参加的专门医护团队,对孩子全方位精心看护,目前主要以对症处理和营养支持治疗为主,目前患儿病情平稳。
南京第六轮检测发现2例确诊病例
截至8月9日24:00,第六轮部分区域核酸检测共采样.3万人,目前已检出结果.3万人,筛查期间,发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均在隔离的重点人群中筛查发现。
又一地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经疫情防控专家组评估,自年8月10日起,南京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了调整: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和燕花苑12幢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黄码人员居家办公应依法支付相应工资
南京市人社局一级调研员郁永春:职工因“黄码”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安排职工居家办公的,应依法支付相应工资;企业未安排职工居家办公的,或职工休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男方护理假等假期的,应当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企业不得因黄码终止员工劳动合同
南京市人社局一级调研员郁永春:企业不得以职工“黄码”居家隔离观察为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黄码”转“绿码”的,及时告知企业,及时复工,履行劳动义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岗的,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企业应及时安排“黄码”转绿的职工恢复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安排职工复工。
绿码职工被隔离也需支付相应工资
南京市人社局一级调研员郁永春回应关于“绿码”职工因防疫措施需要涉及假期、工资支付等问题。1、“绿码”职工因疫情防控要求(如实行小区、楼栋封闭封控等)实施隔离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参照“黄码”职工居家隔离观察的居家办公、统筹使用假期等工作与假期安排情形,由企业依法支付相应工资。2、职工因公出差在外地期间因疫情防控要求实施隔离观察的,企业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本单位相关薪酬规章制度依法支付工资。
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刘雨薇、祖名
点评论说说你的看法↓↓↓
编辑
六哥审核
编辑二部
法律咨询热线江苏向天律师事务所
有事找六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