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交易场所实现大扩容
经过了七年摸索前行,公司债仍有种“长不大”的感觉,而公司债迎来大发展的时机很快就将来临。证监会[微博]上周五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显示,为了促进公司债的发展,证监会将公然发行公司债的白癜风可以医治吗交易场所扩大至三个场所,非公然发行的公司债交易场所扩大至五个场所,与此同时,还将发行主体由此前的上市公司扩容至所有公司制法人。 北京商报注意到,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也是自2007年8月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后,首次对公司债管理规定进行重大调解。数据显示,无论是发行量还是市场存量,公司债在中国债券市场的占比均不高,全部交易所债券占比还不到全部债券市场的1成,银行间债市占据了绝对的领导地位,为了化解这1难堪局面,证监会今年采取各种措施力争将公司债市场发展壮大。 监管层首先将公司债交易场所大幅扩容。《征求意见稿》显示,公然发行公司北京白癜风医院地址债券的交易场所将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拓展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公然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将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拓展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和证券公司柜台。 与此同时,证监会还对发行主体大幅扩容。原来限于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的发行范围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这也意味着之前唯一上市公司能发行债券,目前扩大至所有的公司制法人。 另外,在公司债发行方面,为了避免利益输送提高发行效率,证监会也将取消公司债券公然发行的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转而采取核准制,以简化审核流程;而非公然发行公司债券则实行证券业协会备案制,即在公司债私募发行5个工作日内向该协会备案,协会在材料递交齐全后为其备案。 1名债券内部人士表示,虽然核准制是介于审批制和备案制之间的一种过渡状态,但审核周期肯定要短于审批周期,公司发债条件和本钱也将大幅下落。 在公司债主体大幅扩容和采取核准制后,对投资者而言风险更高。《征求意见稿》强调,公司债券发行的备案,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和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做出判断或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