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高度的传染性,人群普遍易感,经常形成局部或大规模的流行。流感是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多发生于冬季。临床表现为发热、头痛、肌痛、乏力、鼻炎、咽痛和咳嗽,可有肠胃不适。流感能加重潜在的疾病(心肺疾患)或者引起继发细菌性肺炎或原发流感病毒性肺炎,老年人以及患有各种慢性病或者体质虚弱者患流感后容易出现严重并发症而危及生命。
接种流行性感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流感的主要措施之一。在流感流行季节之前对人群进行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可以减少接种者感染流感的机会或者减轻流感症状。
接种对象及疫苗使用
(一)接种对象。
1.易引起并发症的老人、慢性疾病患者和儿童。
2.易引起暴发流行的托幼机构儿童、学校学生和集体工作人员(如警察、军人、政府、银行等事业机构人员)。
3.易传染他人和易被感染的人群(如医护人员、老师、餐饮服务行业人员等)。
(二)接种方法。
1.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肌内注射。
2.接种程序:3岁以上儿童、学生及成人使用成人剂型,接种1针次;6月龄至3岁儿童,使用儿童剂型,全程接种2针次,间隔时间2至4周。
3.同时接种流感疫苗和23价肺炎疫苗时,要使用不同的注射器并在不同部位接种。
(三)接种禁忌。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Tritonx-、硫酸卡那霉索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四)不良反应。
少数人接种后出现低热,注射部位出现红、肿、痛和痒,无需处理,一般1-2天消失,严重者对症处理。
(五)注意事项。
1.有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慎用。
2.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的,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的均不得使用。
3.疫苗严禁冻结,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4.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品,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禁止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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