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国家医保局回应新冠疫苗医保全额报销”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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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日前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对于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将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的建议,国家医保局答复称,国家有关规定明确“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另外,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费用问题。
国家医保局称,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两个确保”的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对承担新冠肺炎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拨付专项资金,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并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截至年7月19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13.5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8.47亿元,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剩余部分财政按规定进行补助,解决了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为战胜疫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我国将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其中免疫规划疫苗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组织集中招标或统一谈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统一采购,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此外,年7月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故疫苗及接种费用等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渠道予以解决。
国家医保局表示,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较低,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仅元左右。而此次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疫苗等非治疗性的项目。
国家医保局称,下一步,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做好服务抗疫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新冠疫苗的费用问题。
来源:国家医保局网站
不过,近日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发了一篇Science:根据论文中的描述,无论是否能研发出疫苗,新冠病毒都可能会陪伴人类到年。
这篇论文关键说了这几点:
1、被我们寄予厚望的疫苗,作用很可能会非常小!
因为人类感染者产生的抗体有效期可能只有40周(天),比疫苗的研发周期都要短!
如果疫苗不能起作用,那么新冠将会变成一个10-50倍致死率的流感,在全世界范围内反复爆发收割人头。
2、未来各国的策略,就是尽可能采用疏离措施,把感染率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以确保医疗体系不崩溃。
3、新冠会长期成为老年人类的头号杀手,而人类整体的医疗支出会大幅上升,预期寿命会降低。
而世卫组织在发布会上还表示:新冠病毒进行到现在,已经很可能成为一个长期性问题。目前来说,已经再难预知病毒何时结束,或者永远不会消失了。新冠病毒或者它的变异病毒会将成为类似流感、水痘这种顽疾一样长期和人类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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